为民族药产业插上翅膀

来源
中国医药报
时间
2009-07-17

本报记者 赵玲

近年来,我国民族药产业发展很快,已逐渐成为民族地区经济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许多省区把民族药产业列为支柱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今年4月21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提出,要“加快民族医药发展”。

为了更好地了解我国民族药产业的现状,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民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成联合调研组,对新疆、內蒙古等地的民族药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很多专家、学者和一线从业人员对民族药产业的发展现状进行了分析,并对民族药产业未来的发展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资源:药材的规范化种植之路

据了解,民族药资源大部分来源于野生动植物,长期处于自种、自采、自制、自用的状态。由于受地理环境、气候条件、土壤类型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不同地区所产的同一药材品种质量差异也比较大。

新疆中药民族药研究所所长贾晓光认为,当前,一种药材一旦成为工业化生产的原料,很快就容易因过度采挖而转入濒危状态,如果不对药材采集活动进行科学规划,就很难保证这些药材的数量和质量。同时,一些药材种植者的不当行为,也给生态环境带来了毁灭性的灾难。他不无痛心地举例说:“比如,在塔里木盆地,有人承包了土地种植甘草,就把周围的泡泡刺、胡杨等植物全都砍掉,这对于脆弱的生态系统而言,几乎是致命性的破坏。”

在青藏高原,有些常用藏药材如红景天、藏茵陈、雪莲、绿绒蒿等都已很难采到,在内蒙古,随着蒙药进入工业化生产,对蒙药原材料的需求加大,造成天然草场破坏严重。总体来看,近年来,由于自然环境遭到破坏、药材滥采滥挖现象严重以及“重药用开发、轻药源培植”的急功近利倾向,致使野生药材资源锐减,这使得基础本来就比较薄弱的民族药产业被罩上了一层阴影。

因此,合理使用野生药材资源以及保护生态环境显得越来越重要。有专家建议,濒危药材应只在新药研究中使用,而成方制剂中涉及的濒危药材,应该建立种植基地。

近年来,一些民族地区已经在加强药材种植基地的建设。在内蒙古自治区的一些荒漠地区,特有的自然条件孕育了大量的沙生植物,其中有甘草、麻黄、沙棘、黄芪、肉苁蓉、柠条等药用植物,为发展沙生药材产业提供了良好的基础。目前,这一特色产业在当地已具有一定规模。如亿利资源集团、伊泰集团的甘草产业链,苁蓉集团的肉苁蓉产业链,奥特奇公司的黄芪产业链,宇航人公司的沙棘产业链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已建立起维药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18个,面积约50万亩,种植品种有五六十种。7月1日,记者来到和田地区墨玉县,那里有新疆维吾尔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民族药材种植基地,遍种着洋茴香、毛菊苣、蜀葵、香青兰……当地很多农户也种植了药材。该校校长吐尔洪告诉记者,检测表明,这里的土壤和水较为适宜中药材种植。自2004年起,由学校提供种植技术和指导,按照学校+药农的模式,建立了2000亩维吾尔药材种植基地,种植了45种常用维吾尔药材。今年,这一基地的种植面积扩大到了8210亩,年产值预计可以达到2000万元。这里已经形成了药材种植、药品生产、医疗服务一条龙的综合基地,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在墨玉县芒来乡的达汗村,买买提·吾米尔家的院子里晾着不少药材,墙壁上也贴满了药材的介绍。买买提·吾米尔说,作为村里种植基地的负责人,他负责统一收购农户种植的药材,每年经他手销售的药材总值约50万元,今年估计要超过100万元。

另据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李名学介绍,维吾尔药业在吉木萨尔、昌吉、和硕以及南疆地区建设了近5000亩维药药材基地,主要种植维药中用量大的药材以及濒危药材。

李名学说:“药材本身的质量和货源的稳定直接关系到维药的质量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现在,公司所用的维药药材中,有一部分是新疆道地药材,但还有大约三分之一需要依靠进口。近三年来,维药药材的价格连年上涨,导致公司的成本增加,有些药材难以采购,药材质量难以保证。”

有关专家认为,民族药材质量关系到民族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应给予高度重视,应通过大力发展药材的人工种植,实现药材生产、加工和供应的基地化。同时,应注重生物技术在基地建设中的应用,多建一些道地药材及重点发展药材的规范化种植基地。

基础:研究工作亟待夯实

“民族医药的基础比较薄弱,发展民族药,必须切实抓好基础性工作。”这是很多民族医药从业人员的共识。

中南民族大学药学院副院长梅之南教授告诉记者:“由于地域、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制约,民族医药产业的起点较低,科研活动起步较晚,人才缺乏,相关企业利用现代制剂技术开发民族药的能力相对较弱。此外,民族药产业还面临着市场网络尚未形成、缺乏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以及民族药物标准缺失等问题,这些都严重制约了民族药产业的发展。”

梅之南认为,目前,民族医药的理论研究和现代化开发都明显落后。过去,民族医药主要流传于民间,有的仅为家族内部传承,因此,大量的民族医药品种尚未得到系统的发掘、整理、筛选和研究,更谈不上提高和推广应用。

梅之南强调,应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民族医药文献的校勘、注释、出版工作,尽可能将其中的重要著作翻译为汉语出版。同时,要加强民族医药的研究工作,要在民族医理论的指导下认识和使用民族药,并在继承前人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借助现代科学技术,重点开展民族药材的质量标准、物质基础、毒性等方面的研究。

据了解,很多民族地区都在进行民间验方的整理。比如,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广西就开展了民族医药的研究和整理工作,到目前为止,已普查了70多个县市,发掘了大量的民间验方、秘方和一批很有价值的民族医药古籍、文物和部分壮医诊疗技法,采集民族药物标本1万多份。同时,对分散在民间的5000多名民族医生进行了登记,有计划地聘请他们到民族医药研究机构工作。

在新疆维吾尔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和维吾尔医研究所,记者都看到有专人在对维吾尔医药文献进行电子扫描、校对、整理。吐尔洪告诉记者,在文献的整理过程中,翻译人才紧缺是一个突出的问题。

其实,在民族药基础工作方面,人才缺乏是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比如,在从事药材基源鉴定工作的专业人员中,既精通民族医药理论又掌握现代医药理论者十分缺乏。同时,现行的执业药师考试以西药或中药为主要内容,这就不利于民族药师的就业,因而也影响了民族药人才队伍的发展。

内蒙古民族大学蒙医药学院的奥·乌力吉教授认为:“要加强多学科交叉研究,对蒙药的药效物质基础、作用机理、方剂配伍规律等问题要进行深入研究,并且要积极开展蒙药基因组学、蛋白组学等方面的研究。”

此外,奥·乌力吉还提出,要重视蒙医药基础理论的研究与创新,特别是与蒙药现代化发展密切相关的理论研究,比如证候理论、组方理论、药性理论等方面,要从现代科学的角度进行研究。同时,要加强蒙医药遗产的传承,以及蒙医药文献的整理。

内蒙古医学院教授那生桑说,《卫生部药品标准》藏药、蒙药、维药分册自1998年颁布实施以来,至今已有11年,其标准水平普遍较低,因此,有必要提高民族药的标准。要注重质量的可控性,并进一步规范民族药的功能、主治。同时,已有标准的药材,由于来源复杂或翻译、整理等方面的原因,有的还存在基源不清或不明确、同名异物、名称翻译不一致、拉丁学名不确定等问题,此类问题也必须尽快解决。

在采访中,很多民族地区的制药企业和医院也纷纷表示,民族药成方制剂的标准水平偏低已经成为制约民族医药产业发展的瓶颈。

此外,民族药在功能主治等问题的描述上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果只用民族医药的术语进行叙述,往往令普通人难以理解,如果用中医药术语进行叙述,又难以突出民族医药的特点。比如,新疆维吾尔药业公司生产的“复方木尼孜其颗粒”,功能描述为:“调节体液和气质,为四种体液的成熟剂。”很多人对这样的表述感到难以理解。因此,有业内人士建议,民族药的说明书应该既有民族医药理论的分析说明,也有中医语言的描述。

业内人士一致认为,民族医药是整个中华民族传统医药体系中的一部分,脱离了理论的指导,民族药必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不能长久。因此,加强民族医药基础理论研究不容忽视。

出路:用新技术提升科技含量

目前,民族药产业可以用“弱小”来形容。《2008年中国中药市场分析及投资咨询报告》显示,全国现有民族药生产企业130余家,主要包括藏、蒙、维、苗、傣、彝六大类,2008年全国民族药销售总额为50亿元。

从整体来看,民族药生产企业小、散、乱的问题较为突出,企业创新能力差,缺乏技术和人才。据了解,我国民族药企业大多数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发展起来的,多数企业专业化程度不高,缺乏自身的品牌和特色品种,不仅规模小、生产条件差、工艺落后、装备陈旧、管理水平低、布局分散,而且缺少一支高素质的科技队伍,新技术、新方法未能在民族药研发中广泛应用,新剂型、新工艺的开发应用同样明显不足。

民族药产业尽管面临着诸多困难,但机遇也同样存在。民族药与中药同属自然药物,安全有效、毒副作用小、疗效独特,随着医源性、药源性疾病的日渐增多,以及化学药品毒副作用的不断出现,人们对自然药物更加青睐。同时,当代医学模式也正在由“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转变,热衷传统疗法、崇尚天然药物在全世界范围内都已成为健康时尚。

多年来,在我国人民与疾病作斗争的过程中,民族药一直发挥着独特的疗效。比如,傣药材生长在海拔1000米以下的平坝中,具有活性高、药力强、污染少的特点,尤其是对风湿、类风湿、肌肉松弛、肝炎等疾病具有独特疗效。维医药在治疗胃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妇产科疾病,以及白癜风、银屑病等皮肤病方面,优势比较明显。

7月1日,记者在新疆和田地区维吾尔医院看到一位来自阿勒泰的小伙子。他说,自己患白癜风已经有10多年了,为治病跑了很多地方,一个月前来到这家医院,经过治疗,现在感觉病情有所好转。该院院长茹仙古丽介绍说,他们采取了日晒、内服、外敷等多种方法对病人进行治疗,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奥·乌力吉认为,民族药产业的发展必须充分继承和发挥其特色和优势,并吸纳先进的现代科学技术,包括信息、生物、植物药研发等先进的技术手段,坚持不懈地应用高新技术提升民族药的科技含量。同时,还可以考虑扩大民族药的研究应用范围,就民族药在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方面的运用开展研究。现代生产技术在中药生产中已经广泛应用,比如粉碎工艺、提取工艺、分离工艺、澄清工艺、生物技术等,内蒙古自治区有关部门计划逐步把这些技术引进到蒙药研发和生产中。

他认为,在民族药发展的道路上,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在政策上予以更大支持。比如,国家和各地方政府可以把民族医药的发展纳入区域发展战略,并制定相应的发展规划;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医保目录品种遴选时,也可考虑增加民族药品种的数量。同时,还应放宽眼界,不断加强国际间的交流。

梅之南也认为,现代科技的迅速发展为民族医药的继承和创新提供了有力支撑,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不断产生,为解决我国民族医药产业化进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提供了可能的思路和办法。

此外,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近年来,民族医医疗机构的制剂室配制行为得到了不断规范,院内制剂的规范发展也是促进民族医药健康发展的有效的途径和方法。

“目前,在库伦旗,除了蒙医院,其他3个基层医院也都有制剂室,但从制剂室的建设标准、科研水平、人员配置、资金投入等方面来看,基层卫生院的条件非常有限,制剂质量难以保证。”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库伦旗蒙医院院长扎拉嘎认为,应本着“集中力量办实事”的原则,砍掉不合格或不具备条件的制剂室,建设标准化的中心制剂室。

此次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研组赴新疆、内蒙古等地调研,旨在了解民族药产业发展的总体情况,以及民族药药材资源、医疗机构制剂品种、标准执行等方面的情况,掌握制约民族药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为进一步完善民族药的监管提供思路和依据。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注册司有关人士表示,下一步,将结合“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本着提高产品质量标准和标准先进性的原则,加快民族药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同时,将针对医疗机构民族药制剂的调剂和规范使用出台有关规定,在保证制剂质量的同时,确保少数民族地区群众的临床用药需求。

记者手记

大力推进民族药产业化

近年来,随着“藏药热”的流行,各种民族药纷纷兴起,蒙药、维吾尔药、苗药等一大批民族药进入国家药典,步入全国医药市场,具有神秘色彩的民族医药宝库正在向世人打开。但是,从总体而言,民族药仍然存在品种少、档次不高、技术开发和创新能力欠缺等问题。记者在采访中深深感到,产业化是民族药发展的必然要求。

首先,应由政府主导,全行业共同参与,循序渐进地开展民族医药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制定一批民族医药临床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及疗效评价标准。要制定民族药注册的药学、药理毒理及临床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涉及民族医药的审批和鉴定活动,应坚持吸收民族医药专家参与的做法。

其次,要运用科学手段对民族医药进行开发,将民族药产业做大做强,并进行标准化生产,创新传统品牌,发展系列优势品种。各地区要把民族药的产业发展作为重点和优势产业加以扶持,对民族药产业发展进行科学规划和战略布局,迅速扭转分散落后的局面。要尽快完善民族药产业发展政策,通过政策推动资本、人才和技术投向民族药产业。要统筹教育、科研、医疗机构和生产部门,集中力量,进行民族药重大项目的研究攻关。加强民族药重点试验室、中试基地和研发中心的建设,支持新技术、新工艺、新制剂、新剂型等技术的研究和引进,大力推进民族药的标准化进程。

再次,要在挖掘、整理、逐步完善民族医药理论体系的基础上,对民族药进行现代科学评价,坚持以诚信为本,对民族医药的作用、功效实事求是地进行宣传推介,取信患者,取信社会。此外,还要加强市场规范,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药品,维护民族药的社会声誉。